한미 간 재정 및 재산에 관한 최초협정
韓美間 財政 및 財産에 關한 最初協定
第五條 大韓民國 政府는 在朝鮮 美 軍政廳法令 第三十三號에 依하여 歸屬된 前 日本人 公有 又는 私有財産에 對하여 在朝鮮 美 軍政廳이 이미 行한 處分을 承認하고 批准함
本 協定 第一條 及 第九條에 依하여 美國 政府가 取得 又는 使用할 財産에 關한 保留 件을 除外하고는 現在까지 拂下치 않은 歸屬 財産, 歸屬 財産의 賃貸借 及 拂下에 依한 純 收入金의 消費되지 않은 金額은 一切의 受取計定 及 賣買 契約과 함께 此를 左와 如히 大韓民國 政府에 移讓함
(가) 一切의 現金, 銀行 預金 又는 其他 流動財産은 玆에 本 協定 有效期日附로 此를 移讓 함
(나) 其他 一切의 移讓할 歸屬 財産 一切의 入手 可能한 財産 目錄, 圖面, 證書 又는 其他 所有證은 貸借對照表, 運營明細書 及 其他 歸屬 財産에 關한 財政 記錄에 依하여 確認되는 대로 秩序있는 移讓이 可能한 限 可及的 速히 此를 大韓民國 政府에 漸次로 移讓 함
大韓民國 政府는 韓國 國民의 福利를 爲하여 左記 財産을 接收 及 管理할 別個의 政府機關을 設置하기로 協約 함. 右에 左記 財産이라 함은 法令 第三十三號에 依하여 現在까지 歸屬되여 本條 規定 下에 大韓民國 政府에 移讓되는 財産 또는 今後에 移讓될 財産을 指稱 함.
大韓民國 政府는 日本과 對戰한 國家의 國民이 本條에 依하여 大韓民國 政府에 移讓된 韓國 內 前 日本人 財産上에 有하는 直接 又는 間接의 權利 及 利益을 尊重, 保全 及 保護하되 但 如斯한 權利 及 利益은 法令 第三十三號 有效期日 前에 善意 移轉에依하여 合法的으로 取得된 것임을 要함
第五條 大韓民國 政府는 在朝鮮 美 軍政廳法令 第三十三號에 依하여 歸屬된 前 日本人 公有 又는 私有財産에 對하여 在朝鮮 美 軍政廳이 이미 行한 處分을 承認하고 批准함
本 協定 第一條 及 第九條에 依하여 美國 政府가 取得 又는 使用할 財産에 關한 保留 件을 除外하고는 現在까지 拂下치 않은 歸屬 財産, 歸屬 財産의 賃貸借 及 拂下에 依한 純 收入金의 消費되지 않은 金額은 一切의 受取計定 及 賣買 契約과 함께 此를 左와 如히 大韓民國 政府에 移讓함
(가) 一切의 現金, 銀行 預金 又는 其他 流動財産은 玆에 本 協定 有效期日附로 此를 移讓 함
(나) 其他 一切의 移讓할 歸屬 財産 一切의 入手 可能한 財産 目錄, 圖面, 證書 又는 其他 所有證은 貸借對照表, 運營明細書 及 其他 歸屬 財産에 關한 財政 記錄에 依하여 確認되는 대로 秩序있는 移讓이 可能한 限 可及的 速히 此를 大韓民國 政府에 漸次로 移讓 함
大韓民國 政府는 韓國 國民의 福利를 爲하여 左記 財産을 接收 及 管理할 別個의 政府機關을 設置하기로 協約 함. 右에 左記 財産이라 함은 法令 第三十三號에 依하여 現在까지 歸屬되여 本條 規定 下에 大韓民國 政府에 移讓되는 財産 또는 今後에 移讓될 財産을 指稱 함.
大韓民國 政府는 日本과 對戰한 國家의 國民이 本條에 依하여 大韓民國 政府에 移讓된 韓國 內 前 日本人 財産上에 有하는 直接 又는 間接의 權利 及 利益을 尊重, 保全 及 保護하되 但 如斯한 權利 及 利益은 法令 第三十三號 有效期日 前에 善意 移轉에依하여 合法的으로 取得된 것임을 要함
색인어
- 지명
- 日本
- 관서
- 大韓民國 政府, 在朝鮮 美 軍政廳, 美國 政府, 大韓民國 政府, 大韓民國 政府, 大韓民國 政府, 大韓民國 政府, 大韓民國 政府, 大韓民國 政府
- 기타
- 在朝鮮 美 軍政廳法令 第三十三號, 法令 第三十三號, 法令 第三十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