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근대한국외교문서

조불(朝佛) 교전 경과 및 향후 대응 방안 정리

  • 발신자
    總署
  • 수신자
    同治帝
  • 발송일
    1867년 1월 23일(음)(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三日)
  • 출전
    『中日韓』 권 2. pp. 48-9. 문서번호 34
正月二十三日 本衙門正摺奏稱 爲朝鮮國咨請禮部代奏 覆陳上年洋舶情形 擬請仍由禮部咨照朝鮮預爲籌畫 竝請將法國條約三十一款抄交該國閱看 恭摺密陳 仰祈聖鑒事 竊臣衙門於本月十二日准禮部咨稱 轉奏朝鮮國王覆陳上年洋舶情形等因一摺 奉旨 該衙門知道 欽此 先後由軍機處曁禮部抄錄原奏 及該國咨文三件 別錄一件 知照前來 査法國與朝鮮用兵一案 臣等於上年十一月十四日奏陳續籌辦理情形 請飭禮部知照朝鮮國王妥爲籌備 旋准禮部咨稱 閱時已久 情形不同 擬將原奏暫存 俟朝鮮續有咨文到日 再行核辦等因咨覆在案 臣等公同閱看此次該國王來咨大意 以該國與法國本不交涉 何有失和 去歲搆兵 實因法國尋衅 該國惟有秉義修備 衆志成城 庶可保護藩維 其通商傳敎諸事 民情國勢斷不可行 竝聲明使臣李興敏僭陳私書 已施譴罷之典 仰蒙皇朝曲賜矜恤 玆具被兵各事由 請爲隨機指諭 俾底安靖各等因 臣等査朝鮮前失江華郡城 旋經該國整軍克復 法國兵船亦卽退駛 惟法國是否從此寢息 抑尙銳意興兵 均未可必 前此朝鮮錄送法國回檄 內有欲朝鮮差員面議一節 似亦注意於和解 第通商傳敎諸事 朝鮮旣稱邦禁綦嚴 是否願從 中國斷不能稍有勉强 該國應如何悉心籌辦 不致稍涉疎虞之處 相應請旨飭下禮部 詳加酌核 迅卽咨照朝鮮國王自行先事妥籌 總期計出萬全 毋稍大意 至該國王別錄所稱 未知三十一款條約何時所成 開載甚事等語 査去歲臣衙門接據法使照會內稱 因於朝鮮搆兵 堵塞港口 暫禁商船前往 臣等以法國條約第三十一款內開 將來中國遇有與別國用兵 除敵國布告堵口不能前進外 中國不爲禁阻法國貿易 及與用兵之國交易 凡法國船從中國口駛往敵國口 所有進口出口各例貨物 竝無妨礙 如常貿易無異等語 竝無因兩國用兵 禁止商船前往之條 當經酌給照覆 引及此條 以明不應禁止中國商船之意 至此項條約係於咸豊十年定議 所有法國條約全款 及他國所立條約各款 亦祇言中土而未及外藩 竝無絲毫牽涉朝鮮之處 應請一倂由禮部將前經咨發該部之法國條約第三十一款 抄錄咨行朝鮮國王査閱 俾其洞悉原委 除由臣衙門隨時相機酌辦外 謹將現籌辦理情形恭摺密陳 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鑒 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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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불(朝佛) 교전 경과 및 향후 대응 방안 정리 자료번호 : gk.d_0002_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