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근대한국외교문서

조약 비준 통보

사후처리 및 비준
  • 발신자
    高宗
  • 수신자
    總署
  • 수신일
    1883년 6월 27일(음)(光緖九年五月二十三日)
  • 출전
    『中日』 5, 문서번호 181의 부건 1, pp. 6-7; 『中日韓』 3, 문서번호 729, p. 1156. 및 문서번호 732의 부건 1, pp. 1160-1; 『李鴻章』 10, 奏議 10, G9-05-005, p. 189.
五月二十三日 朝鮮國王文稱 照得本年四月初七日 美國全權公使福德航到仁川 敝邦差員迎入京城 將派督辦交涉通商事務閔泳穆爲全權大臣 於本月十三日會同該國公使將上年仁川口所訂條約批准互換 除第六款一節另行補訂外 按照原約協議施行 該公使仍駐京城辦事 査上年原約悉屬妥善 實由皇上綏靖之恩 亦惟諸王公大人曁北洋大臣經畫遠謨 派大員襄辦 致有今日交際公允 永遠維持 當職謹與一國臣庶 北望攢頌 感戴洪庇 玆將美國原約第六款補訂一節及該國國書二本照錄各案 庸備鑑裁 請煩轉奏天陛 以表小邦無事不達之忱焉 爲此合行移咨 請照驗施行
별지: Foote 신임장
 
【관련문서 1】

大美國伯理璽天德阿禮圖致書於大朝鮮國大君主 大美國民會商允務與大朝鮮國通商 玆特派本國聲名素著之員福德 作爲駐貴國二等欽差大臣 該大臣深知合衆國與貴君主及貴政府修好之心 庶與貴國臣鄰彼此往來 永爲和睦 因素悉該大臣公平明愼 料知貴君主之所欣慰者也 後此辦事自能允恰 而兩國政府必加輯睦 換約之後 兩國人民必能長受其益 本國政府信該大臣旣深 亦望貴君主相信之切也 是則願貴君主神明呵護 福壽攸隆焉

西歷一千八百八十三年三月初九日 癸未二月初一日
大美國伯理璽天德阿禮圖畫押 憑首相費林輝生
별지: 조미수호통상조약 제6조의 수정
 
【관련문서 2】

今將在仁川口壬午年四月初六日 西歷一千八百八十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大朝鮮國與大美國所立條約 大朝鮮國大君主大美國伯理璽天德兩國特派全權大臣 於本日互換 先言明以該條約第六條內載幷不得以土貨由此口販運彼口等語 但不禁美國船隻從朝鮮此口至彼口裝出口之土貨 或交卸運來洋貨之意 此約繕寫英漢文字各俱二分存照

大朝鮮國京城 癸未年四月十三日 西歷一千八百八十三年五月十九日立

색인어
이름
福德, 閔泳穆, 阿禮圖, 福德, 阿禮圖, 費林輝生
지명
仁川, 京城, 仁川, 京城, 仁川, 京城
사건
大朝鮮國與大美國所立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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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약 비준 통보 자료번호 : gk.d_0006_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