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근대한국외교문서

조미수호통상조약 초안에 관한 의견

조선과 청국의 교섭
  • 발신자
    李鴻章
  • 수신자
    總署
  • 수신일
    1882년 4월 21일(음)(光緖八年三月四日)
  • 출전
    『李鴻章』 33, 信函 5, G8-03-001, pp. 144-5; 『李文』, 譯署函稿 13, pp. 31-2; 『中日韓』 2, 문서번호 393, p. 559.
三月初四日 北洋大臣李鴻章函稱 密肅者 美國與朝鮮議約一事 何署使於二月卄四日到津 次日來謁 果謂總兵堅執原議 該署使在京所擬改第一款未能增入 經鴻章再三駁辨 謂汝旣在鈞署議定 豈可復行翻悔 該署使力稱此事本國專派總兵主政 伊僅可商辦 之不允載明中國屬邦者 慮於兩國立約平行體統有礙 他日國會紳員亦必議駁 不得不格外愼重耳 鴻章因商令汝兩人旣未敢擅允 可先電請本國核示 該署使遂與總兵於卄五午後發電請示 滿擬三四日內必得覆音 乃至今八日 尙無回報 疑竟爲該國所不許也 二十七日 三月初一日總兵與署使偕來商訂此外各款 有敝處續增而該使酌改者 有該使續增而敝處酌改者 大致較原本似更周密 然署使狡獝頗甚 未免多賫唇舌 現議暫空第一款 俟該國回信 再議去留 稿本旣定 鴻章於紙尾鈐一圖章 並屬總兵簽字爲據 擬交朝鮮陪臣 迅齎回國 以爲屆時該國另派大員與使商辦之依據 謹照鈔一本 奉呈鑒核 總兵卽日赴煙臺 與該國水師提督會商 約於三月二十日開駛東行 諄請敝處派員偕往 而去冬以後 朝鮮屢次來員 亦懇派員同美使前去 鴻章反覆籌維 該兩國約稿旣憑敝處議有頭緖 誠如二月十八日來示 在我隱然主盟 若不派員同往 恐主客之間形迹隔○ 易生疑衅 或再有他人從旁唆聳 約事無成 而日俄强隣轉得遂其離間侵陵之詭計 亦東方大局之憂也 昨已面許 二使 擬派馬道建忠與統領北洋水師丁提督汝昌 於三月望後會於煙臺 酌帶兵船偕同總兵東駛 馬道精明幹練 於交涉公法硏究素深 當密屬其相機妥辦 屆期再具奏請旨 合先奉聞 頃又接朝鮮丞相總理機務李最應 該國王之叔父 二月初三日來書 照鈔呈覽 書內渾言美使東來 惟敝處是仰是依亦隱求主盟之意 派員一節 似屬義無可辭 其所派考選官魚允中 李祖淵二員 魚允中於去歲十月來謁 頗能洞達時務 李祖淵則去秋赴日本議稅則未成者 據金允植報稱 該二員現至營口 搭船未到 先專人投書也 容俟魚李二員到後 再傳同馬道晤商一切 隨時布陳 署使日內回京 當赴尊處 提及該署使未來津之先 鴻章已與總兵議及 如中國屬邦未能於約內載明 或俟畫押後 由朝鮮另備照會美國外部 聲明朝鮮久爲中國藩屬 內政外交向來歸其自主云云 將來卽連約本奏報中國朝廷 庶爲不觸不背 總兵已可允行 今則專候該國回信 前議不便再訂 亦未與署使說破 姑於約後提明光緖八年字樣 稍顯出奉中朝正朔而已 仍密屬馬道屆時商辦 鴻章因母病請假歸省 心緖瞀亂 此事關係屬邦外交要政 不敢置爲緩圖 惟智慮未周之處 尙祈匡導所不逮 幸甚 專肅縷布 祇敂鈞福
별지: 협상 대리를 청하는 李最應 서한
 
【관련문서】

 朝鮮丞相總理機務李最應來書
李中堂肅毅伯閣下 頃李橘山裕元有幾遭書椷 深荷曲軫之念 臨事綢繆 隨機靜鎭 俾小邦永有依賴 受賜無涯 翹首斗南 朝野咸頌 迺玆小生冒據廊廟 兼總機務 責任綦重 瘝隳是懼 而竊有所蘊 不容泯默 敢此槩陳 伏乞垂鑒焉 蓋年前美國人之來泊釜山港口也 不受書契 實因本國素無外交 輿論所在 止竟不許 該國人旋卽回船而去考 亶由中堂維持之攸曁也 近見領選使金允植書報 則美國使臣又將東來云矣 第念小邦 惟中堂是仰是依 則安得不以前日之所庇者 復望於來許乎 機務主事魚允中 李祖淵 爲董飭學徒 現派考選官 前赴津門聽候指導 謹玆付上一函 伏冀到底涵燭 克垂終始之惠 以副褊隅跂祝之誠 千萬祈懇 滿腔衷情 有非寸楮可罄 瀆擾爲悚 不盡縷白
中堂肅毅伯閣下
總理機務事李最應再拜

壬午二月初三日發
二月卄九日到

색인어
이름
李鴻章, , 鴻章, , , 鴻章, , , , , 鴻章, , , , 鴻章, , , 汝昌, , 李最應, 魚允中, 李祖淵, 魚允中, 李祖淵, 金允植, , 鴻章, , , , 鴻章, 李最應, 李中堂, 金允植, 魚允中, 李祖淵, 中堂, 李最應
지명
煙臺, 煙臺, 釜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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조미수호통상조약 초안에 관한 의견 자료번호 : gk.d_0006_1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