서계 양식 변경의 문제점을 열거한 각서
제1부 교린관계의 변형과 서계문제
覺
一 左近衛少將
因功增秩想或有此而行之本國可也至於交隣文字自有講定不易之規則何可遽加幾字於此乎若我國禮曹參議原是右侍郞東萊府使例兼禮曹參議而自前刪而不書貴國何獨惟意增減不遵前例乎
一 平朝臣
歷考往牒雖高官大職之人未有官職之贅於姓名中間者此亦格外
一 書契押新印
貴國封疆之臣相當原有印章行之本國而貴州之必用我國印章於書契者欲爲憑信之意乃是不易之規今欲改以他印則決不可受也
一 禮曹參判公
公是君公之稱首於五等侯伯之爵則較諸大人實非貶降蓋此書契之稱以大人三百年已行之例今忽稱公係格外也亦當依前而已
一 皇室
皇是統一天下率土共尊之稱雖行之於貴國而貴我間往來書契中則交隣以來未有之事如此字句決不可受
一 奉勅
勅是天子詔令此雖貴國人尊奉之說而蓋自交隣以來剏見之字也不須更論
一 厚誼所存有不可容易改者
貴州之世受我印非私伊公而歸之厚誼所存微者以此爲私誼底意而至於下段以私害公之句大覺駭異當初受印何嘗私自與受而乃以私之一字揷入其中乎貴國典州之官若私受印章於隣國則貴國之事豈不異哉
一 大抵兩國約條卽金石不刊之文也書契往復非汗漫文字而苟其一言違格一字碍眼必無容受儐接之理雖百年相持徒傷隣好而已豈有濟事之期乎想貴國亦有深識事體道理之人而終不知悟窃爲之深慨々々
己巳十一月 日
訓導俊卿安僉知(印)
別差景文李主簿(印)
館司尊公
一 左近衛少將
因功增秩想或有此而行之本國可也至於交隣文字自有講定不易之規則何可遽加幾字於此乎若我國禮曹參議原是右侍郞東萊府使例兼禮曹參議而自前刪而不書貴國何獨惟意增減不遵前例乎
一 平朝臣
歷考往牒雖高官大職之人未有官職之贅於姓名中間者此亦格外
一 書契押新印
貴國封疆之臣相當原有印章行之本國而貴州之必用我國印章於書契者欲爲憑信之意乃是不易之規今欲改以他印則決不可受也
一 禮曹參判公
公是君公之稱首於五等侯伯之爵則較諸大人實非貶降蓋此書契之稱以大人三百年已行之例今忽稱公係格外也亦當依前而已
一 皇室
皇是統一天下率土共尊之稱雖行之於貴國而貴我間往來書契中則交隣以來未有之事如此字句決不可受
一 奉勅
勅是天子詔令此雖貴國人尊奉之說而蓋自交隣以來剏見之字也不須更論
一 厚誼所存有不可容易改者
貴州之世受我印非私伊公而歸之厚誼所存微者以此爲私誼底意而至於下段以私害公之句大覺駭異當初受印何嘗私自與受而乃以私之一字揷入其中乎貴國典州之官若私受印章於隣國則貴國之事豈不異哉
一 大抵兩國約條卽金石不刊之文也書契往復非汗漫文字而苟其一言違格一字碍眼必無容受儐接之理雖百年相持徒傷隣好而已豈有濟事之期乎想貴國亦有深識事體道理之人而終不知悟窃爲之深慨々々
己巳十一月 日
訓導俊卿安僉知(印)
別差景文李主簿(印)
館司尊公
색인어
- 이름
- 俊卿, 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