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근대한국외교문서

대미 교섭 경과 및 향후 대책 보고

  • 발신자
    總署
  • 수신자
    同治帝
  • 발송일
    1871년 8월 25일(음)(同治十年八月二十五日)
  • 출전
    『中日韓』 권 2. pp. 213-5. 문서번호 175
八月二十五日 本衙門奏摺稱 奏爲遵旨議奏事 同治十年八月初四日 軍機處片交 禮部據咨轉奏竝單二件 奉旨 該衙門議奏 欽此 據禮部原奏內稱 同治十年七月二十六日 准朝鮮國王李熙特遣齎奏官李應俊 賫到咨文一件 夾單一紙 詳述美國兵船到彼情形 竝懇准照春間咨復實情 特降諭旨 俾得各安無事等語 臣等悉心酌核 可否飭下總理衙門 按照咨稱情節 酌核辦理之處 伏候命下臣部遵行等語 又據夾單內稱 朝鮮國王歴陳美國兵船滋擾情形 煩禮部將此事狀 轉達天陛 特准春間咨復實情 明降諭旨 使美國使臣洞悉利害 明知兩無所益 釋慮於遭難拯救 斷念於他事交渉 更無搆釁滋擾各事等情 總理衙門査上年冬間曁本年春間 美國使臣鏤斐廸兩次來臣衙門 述及擬派水師提督帶領兵船前往朝鮮商議各事 竝面遞節略 囑交朝鮮 曾經臣等再三拒絶 竝力阻其前往 該使臣迄未聼從 仍照送信函一件 請爲轉達朝鮮 一面卽諧該國提督 同坐兵船前往 臣等當以美國兵船之往不往 不在此信之投不投 如不將信函先爲遞去 恐朝鮮未知來由 轉誤事機 殊非關切之道 當經奏明照案咨送禮部 轉交朝鮮 旋准朝鮮咨復 以美國函詢同治四五年間商船在朝鮮遭風被害被捄情形 逐層剖晣 竝聲明遠人經渉風濤 在所矜恤 絶無殘害等因 復經臣等據咨函致美國使臣在案 惟朝鮮咨復由禮部行知臣衙門之時 已在美國兵船前往兩國交兵之後 兹復准禮部據朝鮮國王來咨 具奏前因 査鏤斐廸前次欲往朝鮮商議各事時 卽經臣等將朝鮮於各國遭風難民 向皆一體拯捄 其地方瘠苦 無裨通商各情 向該使臣宛轉開導 未嘗不曉然易明 無如東西洋之風俗政令 不能盡同 反覆譬曉 始終未肯聼從 今朝鮮國王復請明降諭旨 俾美國使臣洞悉利害 明知兩無俾益 釋慮於遭難拯救 斷念於他事交渉 更無搆釁滋擾 各安無事等語 自係毖後懲前 豫爲愼固封守之計 唯朝鮮所言 美國聽從與否 殊無把握 臣等自未便冒然請旨 本月初九日因晤美國署使臣衛廉士 將前與鏤斐廸所言各節 再向申述 竝將朝鮮國王咨文大意 向其設明 據衛廉士云 此事非伊等所能作主 湏由本國酌定 臣等因其語渉推託 未便再與深談 衛廉士竝索看朝鮮原文 禮部原奏 臣等現將朝鮮文內聲敍遭風船隻向來拯捄 通商事件無待再商兩節 辦具照會 知照該使 其禮部原奏 則照錄淸單 一倂附去 現旣未得該使臣不再前往確據 而將來該國能否允許 亦難懸揣 所有朝鮮國王懇請明降諭旨之處 殊多窒碍 應請毋庸置議 總之朝鮮中國所屬 休戚相關 遇有此等事件 卽無該國王陳請 中國無不豫爲調停 冀其與西洋各邦 肇生釁隙 嗣後西洋各國 如再遇有前項事情 臣等仍當査照朝鮮來文 隨時攔阻 其能聽與否 雖不可必 總當力勸彼此相安 斷無漠視之理 如蒙俞允應 如何行知朝鮮國王之處 禮部査朝鮮國王咨請轉奏之件 向由總理衙門復議後 由臣部鈔錄原奏 咨行該國王査照辦理在案 今朝鮮差來齎奏官李應俊 尙在京師 所有總理衙門核議縁由 應俊奉旨後 由臣部照案鈔錄原奏 封固交該齎奏官齎曰 由該國王査照 謹將總理衙門美國使臣照會一件照錄 恭呈御覧 所有臣等遵議縁由 理合恭摺具奏 是否有當 伏乞皇太后皇上聖鍳訓示遵行 再此摺係總理衙門主稿 合倂聲明謹奏

색인어
이름
李熙, 李應俊, 鏤斐廸, 鏤斐廸, 衛廉士, 鏤斐廸, 衛廉士, 衛廉士, 李應俊
지명
美國, 美國, 美國, 美國, 朝鮮, 朝鮮, 朝鮮, 美國, 朝鮮, 朝鮮, 朝鮮, 美國, 朝鮮, 美國, 朝鮮, 美國, 朝鮮, 朝鮮, 美國, 朝鮮, 美國, 美國, 朝鮮, 朝鮮, 朝鮮, 中國, 中國, 朝鮮, 朝鮮, 美國
관서
軍機處, 禮部, 禮部, 總理衙門, 禮部, 總理衙門, 禮部, 禮部, 禮部, 禮部, 禮部, 禮部, 總理衙門, 總理衙門, 總理衙門, 總理衙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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대미 교섭 경과 및 향후 대책 보고 자료번호 : gk.d_0004_1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