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慰安妇”?
日军“慰安妇”指在中国、印度尼西亚、新加坡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等日军占领区的慰安所被迫向军人、军属提供性服务的女性。
被强征为“慰安妇”的女性大部分来自韩国、中国、中国台湾、印度尼西亚、东帝汶和菲律宾等地。受害者还包括荷兰和日本女性。这些“慰安妇”的数量大概在40,000~200,000人。
被抓到慰安所的女性从十几岁到四十几岁不等。日军谎称招募饭店服务员、护士、女工等哄骗农村地区和穷人家的女性成为性奴。此外,通过绑架和人口买卖等方式抓到的女性也不在少数。一般由日本军方直接出面,或在军队的协助下,由民间经营者负责招募。
日军“慰安妇”制度是在中日战争爆发后即1937年7月之后正式启动的。日本军方在交战地区全境开设军队慰安所,一直经营到1945年8月战败为止。
战争结束后的数十年间,日军“慰安妇”的有关真相一直不为人知。日军战败撤军时,并未通知“慰安妇”疏散,导致很多“慰安妇”死亡,甚至还在撤退时把“慰安妇”集中到一起进行屠杀。好不容易幸存下来的受害者由于自觉羞耻只能远离亲人和邻居生活。1991年,金学顺公开了作为“慰安妇”受害妇女的经历,此后这一问题开始被社会所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