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独岛和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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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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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独岛从国际法上被规定为岛屿的事实。
说明日本海标记的不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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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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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岛是座岛屿,在国际法上拥有多个领域。但在韩国和日本之间,存在着未明确定论专属经济区的区域。为什么会出现这种问题?
独岛于国际法上的地位
独岛在国际法上属于一座‘岛屿’,可以拥有12海里 和200海里的的专属经济区(Exclusive Economic Zone,EEZ)。EEZ指从领海基线(baseline)起至200海里、在领海之外的区域。别国船只或飞机可自由航行于沿海国的EEZ,但资源开发或从事渔业等方面受到各种约束。
1996年韩国和日本各自宣布200海里EEZ后,在两国EEZ上出现了重叠的海域。对此,本应界定两国海洋边界,但因双方对边界的主张对立,只签订了规范渔业相关内容的临时协定。该渔业协定适用于韩日两国专属经济区。独岛领海是韩国国土,不属于未予确定两国专属经济区的 。中间水域具备临时性质,日后韩日两国界定了EEZ边界即不复存在。
东海标记问题
东海是韩民族沿用了2,000年以上的地名。我们可从《三国史记》高句丽本纪(东明圣王条:公元前37年)和广开土大王陵碑的碑文(414年)、《新增东国舆地胜览》(1531年)中收录的《八道总图》、《舆地图》(18世纪末)中收录的《韩国总图》等多部文献和古地图中了解到这一事实。19世纪末以前,日本在地图上把东海海域标为朝鲜海、日本海等,西方国家则采用了中国海、满州海、东洋海、东海、韩国海、日本海、鞑靼海等不同标记。但在19世纪后期及20世纪,由于日本实行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国际社会通常用‘日本海(Sea of Japan)’这一地名,而非‘东海(EastSea)’。
大韩民国政府自1991年加入联合国后,1992年在上提出主张,认为东海海域地名单独标记日本海的举措不恰当。在两个国家就地名发生争端而问题尚未解决的时候,国际社会通常建议并记地名。为此,韩国主张按East Sea/Sea of Japan同时标记,而日本却表示东海海域地名只能单独标记日本海,其它任何一种地名均不能接受。
东海和日本海地名同时标记趋势
此前,韩国政府和民间组织坚持力争在国际社会广泛使用东海这一地名。结果,世界地图制作公司发行的地图上,现已趋向同时标记‘东海/日本海’。
据日本外务省和韩国外交通商部的调查结果,2000年(日本调查)有2.8%、2005年(日本调查)有10.8%、2007年(韩国调查)有23.8%、以及2009年(韩国调查)有28.07%同时标记了东海/日本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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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社会普遍使用日本海这一地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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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国际水道测量组织(International Hydrographic Organization,IHO)发行了《海洋和大海边界》,以此为契机,日本海(Japan Sea)开始被登记为国际名称。1937年出版修订版的时候,独岛刚好是日本的殖民地,于1953年发行第3次修订版的时候,又逢6•25战争,局势混乱,未及要求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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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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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国立海洋调查院和东海论坛的网站,了解东海名称相关内容。然后,在收看东北亚历史财团制作的‘东海’视频【独岛研究所(
)>宣传&活动>独岛宣传资料>视频资料>东海】后,讨论一下有关东海标记的问题。